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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中讯网根据Telemetro新闻翻译】近日,巴拿马总统胡安·卡洛斯·巴雷拉和劳工及劳动发展部部长Zulphy Santamaría签署了三项关于巴拿马劳务移民的行政法令。
根据劳工部的说法,该法令将第17和18号条款添加到第1条例中,另外第12条例中的第I和第J条款增加到1999年5月11日第17号行政法令中,为持有临时人道主义居民保护许可证的和持有永久居留许可证的外籍劳工签发许可证的新类别。
想申请临时人道主义保护许可证的外籍人士,申请者必须遵守本国一系列移民法规定和获得国家打击贩运人口委员会总秘书处颁发的证书。
根据政府公布的一份声明中详细说明了,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工作许可证增加了新的条款,包括九个社会保障费或所得税申报声明,并不得触犯或涉及与洗钱,贩毒,帮派,雇佣杀手犯罪和恐怖主义等犯罪活动有关。
另外,该工作许可证的无限期性质被取消,现在将每次授予三年有效期。
对于Santamaría部长来说,这些法令遵守了有关人权的国际协定和公约,在已经存在的难民问题中只进行了修改。
部长解释说:“这些条款服务于为劳务移民带来秩序,并使流程规则明确,修改后的条例并不是为了让劳务移民法变得更容易申请或者更困难,而是能让申请者知道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
据报道,总统签署的第二项法令将第5段落增加到1999年5月11日第17号行政法令的第4条中,其中规定:“拥有巴拿马配偶的外籍劳工应首次被授予为期两年的工作许可证,每三年授予一次。”
另外,在第十二条例中也增加了一个段落,规定被确认为申请难民身份的外国劳工可以申请许可证。这将被授予一年期限,并且可以延长相同的期限,但仅一次。
巴拿马总统和Santamaría部长还签署了修改2013年4月第69号行政法令的法令,该法令是对1999年5月11日第17号行政法令进行修改,它将规范“劳动法”的第17条和第18条,与申请专业外国劳工的许可有关。 链接:http://china507.com/2019/05/28/noticia-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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