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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侨声讯】读者看完第一篇之后,可会觉得政府在新的私人房地产税法当中,似乎有反一般政府收税常态,对广大巴国市民派“减税”福利!?
但根据Deloitte的合伙人Jonathan Pacheco所说:“踏入2024年,当政府开始对房产物业重新评估鉴价时,所征收的房地产税就会增加”。关键就是“重新评估鉴价REAVALÚOS”这几个字。
巴国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历届政府都没有对巴国的房地产物业进行必须性的周期性重新评估鉴价(Reavalúos),所以很多物业都是依据买卖登记的售价来作为物业的新地藉价格(Valor Catastral)。上一届巴拿马总统Martinelli有感巴国的地产税收偏低,曾经试过在其任内透过新的房屋税收法令来执行“重新评估鉴价Reavalúos”,先增加房地产的价值,再增加国库中房地产税项目的收入。但该议题收到广大市民很大的反对,最后就连已经做了重新评估鉴价(Reavalúos)的业主也加入抗议行列,所以上届政府不得不取消该计划,还要取消重新评估鉴价后的地藉价格。这届政府吸取了教训,在今次国会通过的法令当中,先引入保护个人或家族财产免受重新评估鉴价的命运,增加免税率的幅度及免除属于PH(横向财产)要付的地税。但政府就保持有权对所有非家庭产业(PFT)或主要住宅(VP)的物业进行强制性的重新评估鉴价(Reavalúos),不过就将之推迟执行时间到2024年的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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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税务专家Jonathan Pacheco,你应该知道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才能下正确的决定。但要知道你就必须首先收集能力所及的讯息。
(问)根据新的注册价格结构,国家是否期望从这项改革中收取更多房地产税?
(答)根据我的专业意见,国家要透过对那些,不是家庭产业(PFT)或主要住宅(VP)的物业,进行重新评估鉴价后才能增加房地产税收,因为按照2017年的第66号法令,政府不能对家庭产业(PFT)或主要住宅(VP)进行重新评估鉴价,亦不需要做才能申请。但根据2017年第66号法令之第6条例,地藉价格(Valor Catastral)将会是房地产被评估鉴价后的六成价钱。但这些评估鉴价将会在2024年的7月1日才开始生效。据我所知,政府就是寄望未来的这些评估鉴价,才会今天减低房地产税的税率,避免日后的征收房地产税,变相成为“没收”房地产。
(问)在现时的官僚主义下,阁下觉得所有人都可以获取最大的收益吗?
(答)当然可以啦,现时这新法令更引进条文,规定所有申请的事件必须在3个月内发出答覆,否则就当行政上的默认,亦即是说,所申请的事件已经被政府接纳。但其实最危险的事情是最后一刻才肯去做的怀习惯。新法令是从2019的年1月1日开始执行,当中只需3个月的答覆限期,直到2024年3月31日才开始执行首次评估鉴价。这儿有充足的时间去做足够的准备,应该是无需要争先恐后地到税务局办理手续。
(问)如果现在选择维持现有的房地产免税期(Exoneración de impuesto de inmueble),但在未来数年又有新法例出笼,政府可否征收之前所没有交的房地产税。
(答) 除非新法令是针对公共秩序或社会利益,否则根据巴拿马宪法第46条文所规定的法律追溯性是不可能的。
*译者自己加上 链接:http://china507.com/2018/12/20/noticia-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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