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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快报讯】移民局(SNM)消息指出,所有离开巴拿马的外籍人士,若离巴时间是在2年至6年之间,有权重新申请巴国永久居留。
根据移民局今年8月29日颁布的第22657号修正法案,宣布2015年8月12日颁布法令已无效,离开巴国六年以内的外籍人士可重新申请永久居留。
移民局表示,有意重新申请的外籍人士可聘雇律师呈交所有相关法律文件。
移民局表示,申请者需要出示护照影印本,入境章印,公证后的前身份证影印本。此外,之前旅居巴拿马证明和报税文件等等都有助成功办理居留。 链接:http://china507.com/2019/09/07/noticia-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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