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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侨报讯】巴拿马政府内阁委员会于2019年11月12日通过了一项新法案,其中规定:“通过未注册的系统,以未经主管当局授权的方式转移钱款,其行为人将被判处8至15年徒刑”。
巴拿马《自由都会报》报道,针对上述法案,巴拿马总统府发表声明称:“洗钱和犯罪所得资金的使用会影响巴拿马银行和金融中心的正常运营。《刑法》(Código Penal)中增加的第253-A条将成为防止钱款非法转移的有效措施。”
巴拿马经济和财政部(MEF)部长埃克托•亚历山大(Héctor Alexander)表示,多年以来,非法汇款仅受行政监管,由于打击力度不够而没有得到根除,因此必须将其纳入刑法范畴。
亚历山大部长补充说,上述法案有望成为一剂“具有预防和威慑作用的良药”。把非法汇款划为刑事犯罪,并设定8至15年的量刑范围,将有效阻止向恐怖主义资助、买卖非法武器的罪行。
另外,新法案还为金融犯罪调查建立了必要的组织构架,将允许公共事务部(MP,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司法调查局(DIJ)和法医研究所(IMELCF)充分参与到此类犯罪的调查中。 链接:http://china507.com/2019/11/19/noticia-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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