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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中讯网根据Telemetro新闻翻译】巴拿马2000年6月12日第30号法律对促进公共场所的清洁作出了相关规定,并授权警察人员、治安法官,市长和省长对违规者进行行政处罚,商家的罚款可高达500美元。
该法律规定,在任何公共场所投掷或丢弃垃圾和废物时都必须将垃圾装在袋子、箱子、篮子或其他容器中禁止散乱处理垃圾。
另外,规定还适用于那些刮损公共或私人建筑物墙壁的人;以及将人类或动物的排泄物放置在公共场所的行文。在所有情况下,违法者都有义务清理受影响的区域。罚款将从5美元起,商家罚款最高可达500美元。
市政当局将设有一个名为“市政清洁基金”的特别账户,该基金由根据本法适用的罚款或罚款时付款作使用的。
罚款或处罚产生的50%的资金将用于维护和美化城市和当局的类似活动。
负责卫生的法官Eloy Rojas指出,取决于已经建立的措施的实施。 “国家警察已经用这个工具,希望他们能够使用它”。
城市和社区清洁管理局(AAUD)解释说,废物处理不当是造成城市街道水浸的原因之一,占40%比例。
当局敦促人们应将废物放在相应的地方,从而避免河流,海滩的污染和野生动物的灭绝。 链接:http://china507.com/2019/06/12/noticia-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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