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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中讯网根据评论报消息翻译】巴拿马巴雷拉政府在最后任期的一个月多内,积极颁布新劳务移民法令和对旧法令进行修改,6月10日,他又颁布了两项新移民法,为跨国公司和航空公司员工开绿灯。
6月10日,巴雷拉政府又再制定新的移民法令,此外还对在两周前批准的移民法令进行了修改。
该法令是2019年6月10日第238号行政法令:“确定了永久居民子类别的申请要求,跨国公司总部员工永久居留许可“。
同样,根据2019年6月10日第237号行政法令,修改了2019年5月28日第182号行政法令的条款。在该法令下,创造了一个在巴拿马航空公司工作的临时居住外国人的新移民子类别。
针对跨国公司员工:
该法令规定,在巴拿马的一家或多家跨国公司工作的外国人,自获批跨国公司总部员工签证的基础上。5年后,可以选择永久居留许可资格。
合资格的跨国公司的员工需要满足的申请要求有:移民的申请书,3张证件照片,由巴拿马公证处公证的护照复印件,或贵国外交代表的证明;健康证明;个人历史宣誓书;向国库支付250美元;跨国公司致劳工局的员工工作资料。
您还必须提交由巴拿马银行发出的银行证明,以及您的社保资格证明。
永久居留的申请可以包括其配偶或伴侣和18岁以下的子女,也可以是25岁以下的子女,但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成年子女还依赖着父母生活,或是子女有残疾需要父母照顾;
针对航空公司
第237号新法令修改了第182号法令的申请要求:申请人必须出示民用航空公司颁发的许可证副本,证明其资格;并提交经批准的工作许可证或工作许可证申请表的副本。
在第182号法令所述,经批准的航空公司临时居民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可延长至6年。而现在,经过修改的第237号法令将其直接延长至6年。之后,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另一项修改是,现在申请人必须证明已连续支付了9笔社会保障金。
上述内容是小编根据评论报本周的一篇文章编译的,该文章题目为“即将卸任政府发布移民法令不知疲倦”(Gobierno saliente no se cansa de sacar decretos migratorios),似乎本国某些媒体不太满意现任总统的做法。
但换个角度来看,这些新法令无疑帮助了很多本国的外籍劳工,让他们有途径和法律依据来申请居留资格。 链接:http://china507.com/2019/06/14/noticia-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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