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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侨声报据巴拿马当地新闻媒体TVN报道】孕妇们有福啦!最新行政法令可以让所有孕妇在商场、店铺、公共部门、教育中心以及大学享有孕妇专用停车位的权利。
根据2019年5月9日第83号法令内容指出,拥有超过20-50个停车位的商场、广场、店铺、公共部门、教育中心以及大学,需有设立孕妇停车位。
孕妇的专用车将会有一个由交通局提供的证明,该证明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
孕妇专用停车位的颜色是粉红色,其停车位的尺寸将由交通局规定。
对于拥有少于2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需要优先为孕妇提供停车位。
如何可以获得孕妇停车位许可?孕妇们需要向交通局递交医院报告和自己的车牌,随后交通局会在孕妇的车张贴孕妇标签。 链接:http://china507.com/2019/05/16/noticia-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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